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研讨会召开
作者:刘晓燕  发布时间:2015-06-02 08:48:57 打印 字号: | |
  5月27日至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人民司法》杂志社主办、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承办的“鲁南法苑杯”有奖征文颁奖仪式暨“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研讨会在枣庄举办。受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人民司法》杂志社编委会主任景汉朝委托,人民法院报社负责人、就深化司法改革重大课题调研、理论宣传与舆论引导工作提出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研讨会并介绍了有关司法改革进展情况,中国人民大学陈卫东教授、中国社科院熊秋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李奋飞副教授应邀出席研讨会并分别做大会发言,来自全国法院系统的专家及获奖作者参加了研讨会。

  与会者认为,要高度重视对司法改革的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工作。实践证明,办成任何一件大事,统一思想都是基础,是关键,是事业成败的重要因素。有了统一的思想才能步调一致,统一思想才能精神振奋,统一思想才能勇往直前。推进司法领域的改革,统一思想尤为重要。

  与会者认为,要高度重视司法改革的基础理论研究工作。理论是实践的总结,也是实践的指南。应用法学的研究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要把握应用法学研究的全面性和整体性。既要重视实证研究,也要重视理论研究;既要注重具体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也不能忽视重大基础理论问题的研究。

  与会者认为,要坚定不移地在党的领导下推进司法改革。历史的经验和教训一再表明,改革愈深入,问题愈难解。因此,充分发挥我国政治制度的优势,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加强各方协调,与社会各方形成有效的改革互动,无疑是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可复制、可推广成效的必然路径。

  研讨会采取自由发言和专家点评的方式,既研讨了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的内涵、制约因素等基础理论,也着眼于指导司法实践,探索了“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实现路径,取得了较为广泛的共识。与会者一致认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法院的职能定位、司法理念、审判方式等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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