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改革的背景下,蒋桥生关注的重点转入司法公开的功能实现,创造性地提出了司法公开内部功能与外部功能的划分,并指出内部功能与外部功能相互统一:由内部功能到外部功能的外化,复由外部功能到内部功能的内化,内外融会贯通、互惠互容。
2005年湘潭大学获硕士学位后,蒋桥生进入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在民三庭、研究室工作。自步入司法实践起,他一直对民商法在司法实践中运作出现的疑难问题、争议焦点、空白地带颇感兴趣,思维习惯穿梭于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之间,选择视角常在于法内与法外的组合。他认为诉讼调解与社会现实相适应,符合中国的文化土壤,努力寻求调解范围与限度的扩张,尽可能地让调解走进“禁区”;或许与从事劳动争议案件审判的经历有关,他对新近出现的工伤疑难案件研究格外上心,对问题的解决出于一种对劳动者关爱的朴素情怀。
蒋桥生撰写论文及案列分析文章多篇,如《司法公开的内部功能与外部功能》(2015年第3期)、《无存活可能因过度抢救48 小时外死亡应视同工伤》(2015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