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花开时。在一派繁荣奋进、民主祥和的气氛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超过91%的赞成票,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这是自1990年按表决器以来的26年最高纪录,表明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跃上了一个新高度,赢得了越来越多全国人大代表的“点赞”,令人倍感欣喜和激动。
毫无疑问,这是全国人民对人民法院锐意推进司法改革的肯定,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坚持公正司法、坚决纠正冤假错案的肯定,是对全国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平等保护每一个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肯定。在过去的一年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导全国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其成效是显著的,其影响是巨大的。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彰显了国家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重视,彰显了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的坚定决心。在民事、商事和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充分重视普通民众的切身利益,把司法为民的理念贯穿到司法的全过程,尽全力为百姓提供司法便利,使每一名当事人都能够获得更周全的司法服务和更平等的司法保护。面对全国人民,首席大法官周强对错案的发生表达了深感自责之意,让人感受到的不仅仅是真诚,更是当代中国司法工作者对人权保障的责任和担当。所有这些表明,司法已经让抽象的法律条文变得更为具体和生动,让“法治中国”的构想更趋清晰与丰满。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全面深化改革元年,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司法改革决策部署,制定了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出台了65项具体改革举措,全面推进各项改革,提高法官素质,自觉接受监督,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面推进司法公开,进一步增强了司法的透明度,同时更加有效地动员报纸、杂志、网络、电影、电视等一切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力量,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强音,传递司法公正的正能量。这些司法改革举措切合实际,深得人心,在实施中有的取得明显进展,有的已经显现出重要成效。所有这些表明,司法改革的步履更加扎实、更加稳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正在更快更好地向前发展。
然而,当我们为这些成绩击掌喝彩时,周强院长却有着更为清醒的认识。“法院报告通过率的提高,既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我们的激励和鞭策。我们既要看到成绩,更要看到差距,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在成绩面前要永远谦虚,在人民面前要永远谦卑”。今日中国,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法治正在成为国家治理理念、社会共同信仰。司法位居法律实施的要津,是法律实施的核心环节。司法公正会对社会公正产生积极的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则会对社会公正产生致命的破坏作用。因此,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加速提升人民法院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至关重要,也正逢其时。
一方面,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中,需要这样一些鼓舞人心的时刻,来激励和鼓舞全国法院法官们奋发进取、投身公正司法的伟大事业。无疑,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的赞成率已经成为全国法院增强自信心和凝聚力的一个重要契机。另一方面,仍然存在的一些反对票或者弃权票,说明人民对法院工作还有不满意的地方,是警示和督促。进一步改进工作,提升人民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其关键处就是要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深化司法改革,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对改革积淀更多的获得感,让人民对司法工作产生更多的信任感。
“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永远在路上”。为此,周强院长及时作出新部署,要求把代表、委员的鼓励和期待转化为动力和鞭策,把党中央的要求和人民的嘱托时刻记在心上,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坚持不懈地抓、狠狠地抓、一刻不放松地抓”,“防止两会之后出现思想松懈、问题反弹现象”,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扎实有力的举措,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实现新的发展,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国家发展。所有这些举措表明,最高人民法院又一次站在了新的起点上,肩负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光荣使命,“从零开始,重新出发”,向着新目标,迈向新高度,踏上新征程。
人民期待着,来年,人民法院可以交上一份更加令人满意的成绩单。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