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鲁南法苑杯有奖征文颁奖 暨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研讨会上的讲话
作者:人民法院报社社长 倪寿明  发布时间:2015-06-02 08:56:05 打印 字号: | |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来宾:

  受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人民司法》杂志编委会主任景汉朝同志委托,我代表《人民司法》杂志编委会,向鲁南法苑杯有奖征文的所有获奖作者,表示热烈的祝贺;向所有参加本次研讨会的各位专家学者、各位法官,表示真诚的欢迎;向为研讨会提供服务和支持的山东省高级法院和枣庄市中级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向所有关心和支持《人民司法》杂志编辑和发行工作的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包括立法、司法、守法在内的若干重大问题作出了全面部署。特别是对人民法院在依法治国进程中的角色和任务,作出了许多明确的规定。在中央统一部署下,全国法院都在结合自身实际,为贯彻落实《决定》作部署、求实效。《人民司法》杂志社结合今年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组织这样一个研讨会,十分必要,也十分及时,是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个重要体现。相信本次研讨会对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也将对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借此机会,我谈几点看法。

  第一,要高度重视对司法改革的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工作。实践证明,办成任何一件大事,统一思想都是基础,是关键,是事业成败的重要因素。有了统一的思想才能步调一致,统一思想才能精神振奋,统一思想才能勇往直前。推进司法领域的改革,统一思想尤为重要。

  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要求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框架下继续推进司法领域的改革,既有宏观方向,也有具体要求,还有操作性很强的具体项目。一段时间来,不少专家学者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对这些内容进行了解读,多数是符合中央精神,符合司法机关实际情况的,对正确认识《决定》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是,也有个别学者的解读不那么符合实际,也不完全符合中央精神,甚至有一些误导。

  周强院长一再强调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要求人民法院报社重视法治理念、法治常识的宣传,重视重大司法改革项目的政策解读。在当前这个全面深化改革的特殊时期,贯彻落实周强院长的指示,重点要加强两个方面的宣传引导工作:一是面向社会,加强法治常识和法治理念的教育引导。在业内一些习以为常的理念,在社会上并不被人们所认识和认同。这一点要想办法给予纠正和引导。二是面向业内,加强统一思想形成共识的工作。加强各地改革信息的交流,防止因宣传引导不到位,导致司法机关人员产生误解,甚至抵触情绪。如果思想不统一,什么大事也干不成,至少是干不好。所以各级组织应该有这样的认识,由此提升并统一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热情,保证他们积极支持并充分参与改革。

  第二,高度重视司法改革的基础理论研究工作。理论是实践的总结,也是实践的指南。应用法学的研究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系统工程,要把握应用法学研究的全面性和整体性,防止片面性和表面性。既要重视实证研究,也要重视理论研究;既要注重具体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也不能忽视重大基础理论问题的研究;既要努力解决当前审判、执行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又要加强对事关人民法院长远发展问题的研究。目前在一些重大改革项目上的争论,其实就是缺乏基础理论研究的表现,在一些很基础性的问题上,还不能达成共识。

  改革是一场深刻的革命,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连续性和可行性,离不开统筹谋划,在战略思考的基础上进行顶层设计。所谓顶层设计,就是运用系统论的方法,从系统全局出发,站在一个战略制高点,一层一层去设计好。这其实是一个决策的问题。我们提出要重视司法改革的顶层设计,就是要以战略思维和全局视野,对司法改革进行统筹考虑,明确改革的整体思路、重点任务、关键领域和先后顺序等,从而全面系统、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改革。

  这些年来,司法改革不断向前推进,但在一些领域,难以上升到宏观层面,难以向纵深发展。有的地方和领域,单兵突进,没有系统整体谋划,缺乏配套协调。这些现象的存在,都要求我们强化改革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确保改革措施的公平性和利益最大化。既然是一场改革,就一定是权责利的一次再调整、再分配。法院与其他部门的权责利,同样面临一次再调整、再分配。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将对公检法的工作机制带来深刻影响。审判程序是刑事诉讼的最后一道程序,是最公开透明的诉讼程序,是参与的诉讼主体最多的诉讼程序,也是最终对案件作出裁判并承担法律责任的诉讼程序。如何促使侦查程序和公诉程序始终围绕审判程序的要求进行,确保侦查程序和公诉程序的办案标准符合审判程序的法定定案标准,必将成为司法权与侦查权、检察权分配的重要内容。顶层设计需要用务实的思维将其理论化,我们将致力于推动对一些重大司法改革项目的理论研究工作。

  第三,要坚定不移地在党的领导下推进司法改革。历史的经验和教训一再表明,改革愈深入,问题愈难解。法治问题从来就是个政治问题,解决法治的难题,不仅要坚守正确的政治方向,也唯有以政治的方式可解。因此,充分发挥我国政治制度的优势,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加强各方协调,与社会各方形成有效的改革互动,无疑是推动试点工作取得可复制、可推广成效的必然路径。

  中共中央政治局在今年两会之后不久,就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保证司法公正进行了第二十一次集体学习。从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到以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根本尺度,再到坚持问题导向、破解难题,再次为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这次集体学习表明,坚持党对司法改革的绝对领导,坚持司法始终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是我国司法机关不能动摇的政治原则,对此决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在当代各国均采取政党政治模式、政党作为国家政权体系骨架和国家政治生活核心的普遍现象下,司法作为国家政治格局中的一部分,决不可能处于真空绝缘状态,也不可能完全脱离政党政治的影响。我们观察西方各国政党与司法制度,其实也不难发现其政党与司法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只是由于各国政党历史发展的不同状况,所谓政党对司法的影响,总是在各党派争夺的夹缝中呈现出互为交错的状态。

  我们同时也认为,任何国家的司法制度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任何国家的司法制度也都不可能完全相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正处在建立和不断完善的进程之中。在党的领导下,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攻坚克难,确保中央部署的各项司法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努力探索符合中国国情并与中国司法实际相符合的司法制度,是我们为之不懈奋斗的目标。这也是我们加强理论与实务研究和宣传工作中,应当注意把握的基本立场和态度。

  第四,人民司法杂志将继续致力于推动司法理论与实务研究。人民司法杂志是一本贴近审判实务的专业指导性刊物,在我国众多的法学刊物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是一本既有法学理论研究、热点问题探讨,又有指导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深层次探讨,同时为我国司法制度改革和案件指导制度建设提供理论依据的中文核心期刊。这一点是人民司法杂志的独家优势,也是重要的办刊宗旨,今后仍然应当坚持。

  在坚持办刊宗旨的前提下,《人民司法》杂志既重视加强应用法学研究,也强调案例的研究与开发。《人民司法•案例》绝大多数都是工作在一线的法官根据自己所办案件,针对审判实践所反映出来的法律适用问题,经过认真思考,精心评析而成,对于审判和执行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解决了很多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尤其受到基层法院、中级法院审判人员和律师的欢迎。案例版的成功创办,不仅为广大法官提供了一个交流互动平台,也为人民群众了解法官的裁判思维、裁判过程和所适用的裁判规则提供了很好的素材。

  今后,《人民司法》杂志将在最高法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大家的关心和支持下,继续牢牢把握正确的办刊方向,继续坚持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密结合人民法院的工作实际,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部署,继续为应用法学研究和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保证。

谢谢大家!
责任编辑:人民法院报社社长 倪寿明